@廣州交警:【被遠光燈晃到怎么辦?】被對向車晃時,眼睛盡快躲開發(fā)光點,同時閃遠光燈提示對方,盡量減速慢行;被同向車晃時,有條件的可以使用防眩目后視鏡;實在不行還可以減速讓道,放他過去。千萬不要憑經驗或者僥幸心理,更不要做“路怒”族,不理智的采取報復性措施。文明駕駛,安全行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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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吹洗灰:警察蜀黍,有些路段的測速燈的亮度可以亮瞎人了,你們沒發(fā)現嗎?到那些位置如果前面有車都是看不到的,就和被遠光燈照著一樣。
@爪子魚擺擺:行駛照明出現的時間比汽車發(fā)明還要早,那么多世紀了卻一直未在遠光晃眼上有革新,別提自適應遠近燈。
@南瓜小花Eva:開遠光燈查到能不能罰!就是不開車,行人看到都難受!有條款無執(zhí)法,寫得再完善的法規(guī)也是一張紙。
@羊咩仔恩恩:應該讓手機拍照和行車記錄儀拍到,圖像可以作為證據,遠光燈無法現場執(zhí)法,查到就罰,就罰司機自己被強光照射五分鐘,亮瞎他。為什么不可以和深圳一樣嚴格執(zhí)法。罰重了,開車就文明多了。
(編輯:馬麗麗)